
消防普法,情系万家——冀和律师消防宣传月案例解读(二)
某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7日,法定代表人、实际管理人为郑某。2018年至2019年间,当地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堵塞、疏散指示标志缺失、应急照明不足、未设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短缺、无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手续等多项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并于2018年6月4日、2019年1月17日、2019年4月16日向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改正,但公司未予执行。2019年6月23日12时左右,公司车间内发生火灾。郑某与部分员工进行了初期扑救,未见成效后组织人员撤离,但郑某甲、郑某乙、郑某丙三人未能及时撤离,最终不幸遇难,另有郝某受伤,公司的织布车间、整理车间和倒纱车间等建筑物及内部设备、产品遭受不同程度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