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30日,我所召开全体律师大会,会议除了回顾了我所五月重点工作和六月工作安排外,单宗辉主任还向11名荣获高、中级职称的同志发放了刚刚收到的律师职称证书,其中单宗辉、杜永清获一级高级职称;郝国辰、樊瑞超、李彦涛获二级副高级职称;马永明、李强、祝静、安彦宏、张飞、李海朋获三级中级职称。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需要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进行法治中国建设、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需要包括律师等在内的有更多专业技能知识、水平能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需要有适合职业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法治人才选拔的途径、渠道与平台。 有着制度依据的律师资格评审制度,就是一条能有效认定、识别与辨别业内律师的专业技能知识、执业水平能力的制度,就是一条利于推进律师职业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提升的资格评选之途径、渠道与平台。进行律师资格评审,既要审查执业律师的法学理论知识与成绩,又要查律师执业的法律实务能力与业绩。自律师资格评选制度确定以来,律师资格评审就确定了规范制度,就设计了明确等级。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律师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其中,一级律师是高级律师(律师专业资格评审中的最高一级)、二级律师是副高级律师、三级律师是中级、四级律师和律师助理是初级。
2019年8月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所高度重视,全体律师积极申报,12月经河北省律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2019年申报律师专业高、中级职称人员进行了评审,我所11名申报律师披荆斩棘,过关斩将,最终被分别授予高、中级职称。
单宗辉主任指出:律师职称评审制度作为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律师人才培养、选拔和评价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调动广大律师工作热情,激发律师行业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我所一次性11名律师通过高、中级职称评审是我们自身专业素质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是我们多年砥砺前行,奋发进取的回报,希望被授予国家一、二、三级律师职称及全体律师再接再励,通过职称评审工作不断促进律师提高个人综合能力, 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