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检察院邀请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我所单宗辉主任等人观摩指导案件监督评议

冀和动态 427

12月28日,衡水市检察院召开了一次不寻常的案件监督评议会,会议邀请了单宗辉主任等省检察院三名人民监督员现场观摩指导了整个监督评议过程,这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省、市两级监督员培训后的第一次监督评议。

此次会议对武邑县院、阜城县院报请监督的两件涉嫌玩忽职守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会议由市院专职检委会委员金涛主持,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根行出席了会议。监督办主任刘淑珍向新任监督员简要说明了案件监督程序和步骤,并宣布了保密纪律。市检察院商请市司法局随机抽选的3名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以及观摩案件监督评议的单宗辉主任等3名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听取了案件承办人的汇报。

监督员们就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向承办人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询问。针对张某涉嫌玩忽职守的定案数额及其相关证据,省检察院的3名监督员,也从专业的角度、法律政策依据、社会危害及社会效果等方面对此案进行了分析解疑,最后监督员们一致同意阜城县院、武邑县院的拟处理意见,3名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进行了独立表决,并分别签署了意见。

评议会后,召开了全体与会人员座谈会。会上,孟根行检察长强调了三点。一是我们要适应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探索实践接受人民监督的多种形式,努力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二是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络工作,为人民监督员赠送报刊、读物、定期培训,为人民监督员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三是邀请人民监督员多参与检察活动,多沟通,多交流,恳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单宗辉主任等3名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通过这次观摩案件监督评议现场,受益匪浅,对市检察院组织的案件监督工作有了直观的认识,为今后更好地履职奠定了基础;市检察院主动、全面接受监督的意识更加强烈,汇报案情详尽,卷宗、光盘、证据目录、法律条款、依据等案件材料和汇报材料准备的非常齐全,全体检察人仪表整洁、热情周到,汇报人语言清晰,解疑详尽,充分展现了良好的检察形象;从监督的这两个案件发现,衡水市检察机关规范办案、客观公正、不枉不纵、真正实现了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希望今后多开展这种形式的监督实践活动,为人民监督员提供更多亲近检察、了解检察的条件,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