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6号,2021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1次会议通过后,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在这部司法解释即将施行之际,我所组织全体律师,由青年律师李海朋领学进行了集体学习。
制定《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统一正确适用的重要举措。一是倡导文明观念,弘扬良好社会风尚。随着时代发展,权利的内涵日益丰富,行使方式也更加多样,与此同时,权利滥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解释第3条对滥用民事权利的具体认定和法律后果作出规定,为相关案件的审理提供统一的裁判标准,同时也起到行为导向作用,促进形成依法文明行使权利的良好风尚。二是践行平等理念,细化权利保护规则。司法解释将平等保护权利,特别是自然人权利置于突出位置。三是贯彻诚信原则,维护交易安全。诚信原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事法律制度中的重要体现。总则编司法解释关于权利滥用、重大误解、欺诈、表见代理等认定规则,均贯彻了诚信原则的要求。四是褒扬友善品格,鼓励好人好事。明确了防卫过当造成不应有损害的,防卫人只承担部分责任,以及见义勇为受益人适当补偿数额的确定规则等。规则就社会生活中应当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亮明了司法的态度,集中体现了“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的价值导向,有利于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指引、规范功能。
学习结束后,大家对司法解释中监护、财产代管、表见代理、见义勇为、诉讼时效等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展开了认真讨论,大家认为该司法解释通篇都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是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让司法更加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对于正确审理相关案件、统一裁判标准、确保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实现高质量司法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